活该千刀万剐的狗贪官。
除了这个不靠谱的爹,她还有个后妈和便宜弟弟。
他爸知道辛晨不是他亲生的,但是愿意娶了他妈,并且让辛晨享受和她同样的教育资源。
并不是因为他爹有绿帽癖,而是因为她患有很严重的白血病,而他爹老来得nv,已经过了骨灰捐赠的年纪,再加上骨髓貌似也没有匹配上。
而辛晨的骨髓刚好能够匹配上她的。
她继母得知了这一点之后找上了她爹,承诺让自己儿子给辛西亚捐赠骨髓,但条件是娶她。
他爹为了给她这个老来nv治病,于是就答应了。
她其实知道这些都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对辛晨其实并不公平,这个世界上有权利决定自己骨髓捐不捐赠的只有辛晨本人。
但辛西亚她自私,她怕si。
她知道所有的一切但是她说不出y气的、拒绝骨髓捐赠的话。
天知道她多想治好病,多渴望拥有一个健康的身t。
所以她就在这样的心知肚明里面沉默着。
辛晨小时候其实很喜欢笑,虽然自己并不怎么搭理他,但是辛晨依旧会笑着叫她姐姐。
她那时候想,这傻子怕是什么都不知道,才笑得那么开心。
后来上了手术台,她治好了病,听说骨髓捐赠多少会有些疼,这本来不应该辛晨承受的。
她终于在装聋作哑中产生了一点稀薄的愧疚出来。
但是她没想到,在她手术完成之后第一个过来看她的是刚捐赠完骨髓的辛晨。
男孩子笑容甜甜的,眼睛都弯成了两个月牙似的,辛晨攥着她的袖子道:“姐姐我来看你了。”
辛西亚喉咙有些g涩道:“你疼吗?”
她是很怕疼的,如果让她为一个不相g的人捐赠骨髓,她是不愿意的,如果是被迫的,她会觉得非常非常难受甚至是委屈。
“不疼啊,姐姐才是最疼的。”
“以后姐姐就不会疼了,这样是不是就不会不开心了。”
原来他是自愿的。
自愿把骨髓捐给她这个完全和他没有关系的人。
两年以后,辛辉因为贪w锒铛入狱,辛晨的母亲卷走了家里最后的钱之后便离开了。
家里背上了一pgu债,那时候辛晨还在读初中,而她已经十八岁了。
她是艺术生,她高考文化分数很高,再加上艺术方面的能力也很强,已经在国内外拿了不少的奖项,不出意外她能够进国内最顶尖的美术学校。
果不其然她收到了中美的录取通知书。
如果辛辉没有进去,那么她现在应该已经被送到y国留学了,y国是艺术之都,那里诞生过很多的名人,也是文艺复兴的发源地。
她是学艺术的,学艺术的开销大,颜料每个月都是万把块钱万把块钱地烧。
她供自己学美术都困难,便更没钱供辛晨就读贵族学校了,甚至很有可能连辛晨高中的学费都负担不起。
那时候辛晨还在读初中,是个小孩子,如果自己不让他继续读下去的话,他其实也没有什么办法反抗的,就像当年他妈为了嫁给辛辉让他捐赠骨髓一样。
辛晨他从来都没有选择,他只能等待着被别人选择,然后在别人的选择的沉浮一生。
但是这样也太卑鄙了
太可恶了。
辛西亚想,她已经卑鄙过一次了,她不想让自己变得更加面目可憎。
于是那天她撕掉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
因为她知道,她欠辛晨一条命。
辛西亚是被手机铃声给吵醒的,醒来之后她r0u了r0u酸胀的太yanx,然后起身去洗漱。
当化妆画好之后已经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她下楼之后才意识到,辛晨这小鬼昨天是真没回来。
因为如果辛晨在家的话,不管他们昨天吵架吵得有多厉害,桌子上都会摆着今天早上的早餐。
辛西亚愣了三秒,三秒之后就拿着江崇的车钥匙出了门,她倒是不怎么担心,毕竟辛晨已经十七岁了,算半个成年人了,那么大个小伙子走街上是能丢还是怎么样?
况且他不是还有手机吗?她每个月给他打一万块钱的生活费,这年头有钱什么地方去不了?
江崇的那车实在是惹眼,她找了个b较隐蔽的停车地点,随便找了家早餐店吃了一碗馄饨之后就上了车。
她来公司的时候,会议室里的座位几乎要被坐满了。
她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然后伸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卷发。
今天会议室来了一个她并不认识的人,对方穿着有点嘻哈风格的卫衣,染着极其惹眼的红发,坐姿非常嚣张,腿几乎已经将过道占了一半,偏过头像是在和江崇说着什么。
这人的帅气里带着一gun油味,辛西亚猜这人估计是江崇新签的男网红。
她看江崇皱着眉说了句什么,红头发的青年于是把头转过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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