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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魔(4):“拜托——尽量不要杀了我。”(3 / 8)

他送到这里,让他洗澡,上药,换衣服,蒙头大睡,整个过程中没有人问过他任何问题。

将乳胶面具摘下来,杰德翻了个白眼,嫌弃地摇头

“我讨厌那部电影。”

席德没理会。他掀开盖在身上的毛毯,发现自己正穿着不合身的旧睡衣,而且浑身都是药膏味。

“我自己的衣服呢?”

“还在烘干。”

杰德坐在地毯上,一边整理碟片,一边观察席德的表情,“所以……有什么能说的故事吗?”

席德整理了思绪,将商店老板娘听过一遍的故事润色一番,才对杰德道:

“没什么好说的。我原计划开车去黑森林露营,半路遇上了一个搭车客。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人的精神不太正常,一会儿说要去德州,一会儿又说什么拍照,我有些害怕,便跟他说接下来并不顺路,想让他下车。结果他立即掏出匕首,硬生生抢过方向盘,还逼我从车上跳下去……”

“这可以解释你背上的擦伤。”

杰德点点头,“还有什么细节要补充吗?比如搭车客的模样?”

他们都知道这个故事是为警方问话而准备的,多填充些内容无妨。

席德已有想法:“是三十多岁的白人男性,中等身高,穿嬉皮风格的印花t恤,左脸上有很明显的红色胎记。[注2]”

“外地人,显然。”

杰德终于挑选出了今晚要看的影片,将它放到一旁,然后,仿佛不经意地开口:“唐纳德今天下午有空……你还需要医生吗?”

显然,不需要刻意询问,杰德目前看到的内容足够他对席德的遭遇做出猜测。

席德为此脸红了一下,随后又是面色发白。

他缓缓点头:“需要。让他带针管过来,我需要验血。”

杰德·戴维斯应该不算席德真正的朋友。想要闲逛的时候,他们都不会想起对方的名字。除赛弗林的录像店外,他们也没有在其它地方一起喝酒。当然,两人各自的朋友圈基本上也没有交集。

用杰德的话来说,他们是那种“可以互相帮助的朋友”。考虑到另一重含义,席德宁愿他不要这样说[注3]。

最开始他们其实是校友。

杰德年长几岁,席德就读赫若伍德[注4]中学的时候,他已经是高年级学生——这个身份其实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很少有人能在课堂上见到杰德,他只是经常出现在走廊上和餐厅里,带着那副百无聊赖的表情。

到席德成为高年级学生的时候,杰德已经正式辍学了。他在镇上四处晃悠,有时候打几份零工,主要收入来源还是他的侦探工作。

值得备注的是,虽然杰德自诩侦探,包括正经侦探在内的大多数人还是更愿意称他为跟踪偷窥狂和敲诈勒索犯。

席德不会把杰德看作一个很坏的人,却也知道他不是那种能得到妈妈认可的朋友。

唐纳德医生很快就处理完工作,他沉默寡言,而且非常识趣,没有往年轻人脸上多看一眼。赛弗林把医生从后门送走,然后跑上楼来,问他们晚餐想吃什么。

赛弗林是录像店的经营者,楼下是店面,楼上就是居所和仓库,也是他们偶尔聚会的窝点。

赛弗林比杰德还要大上几岁,但与两个年轻人没什么隔阂,大概是经常面对顾客的缘故,他脾气很好,脸上总是带着一种近乎谦卑讨好的笑容。

席德是经由杰德才结识赛弗林,知道他可以信任,但还没有那么熟悉。他点了和杰德一样的餐,然后朝赛弗林道谢。

赛弗林笑着搓了搓手,很快地下楼打电话订餐。

当晚,他们一起坐在地毯上吃意大利饺子,随着电视屏幕里的惨叫声越来越高亢,席德的故事也得到了补充和完善。

事情比席德所预期的更加顺利。

一方面,当他回到家中时,能掩盖的伤痕都已经被掩盖,对卢米斯太太来说,儿子虽然遇险,但没有流血,只丢失了一些行李和一辆房车,已经算是万幸。

另一方面,安东尼等人的失踪在好几天后才引起关注,与席德的回家错开了时间。他提心吊胆地看着新闻,发现似乎并没有其他人知道夏屋度假计划,而卢米斯太太也没有察觉备用钥匙的丢失。

这样很好。席德反复告诉自己,警方不会突发奇想地去黑森林搜查,卢米斯家也会继续将夏屋闲置。短时间内不会有人发现惨案现场——以及卡拉汉的遗体,在那之前,他会想出办法处理后续。

最好是杰德又被卷入了什么麻烦事,这样席德就可以提供帮助,然后把自己的大麻烦扔给他。

总之,失踪案从表面上看已经与席德无关。只有一个名叫詹姆斯·兰迪的探长亲自上门向他问过几次话,但卢米斯镇长很不喜欢警察在自家出入,所以老探长没有在这里纠缠太久。

“虽然姓氏不一样,但兰迪探长是安东尼的亲叔叔,当然对这桩案子格外上心。”

杰德这样告诉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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