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跟我的相处中得知我是sw集团的千金,但对我的态度始终如一。
「你的未婚夫不是你的青梅竹马吗,你居然不满意?」steven递上装着粉seyet的高脚杯,那是酒吧里最甜、酒jg浓度最少的酒,喝起来跟碳酸水没什麽区别。
「青梅竹马又怎样,青梅竹马就一定要在一起吗?」说到这个我就来气,这桩婚事就是因为我妈跟她闺蜜年轻时的约定,说将来要让彼此的小孩当青梅竹马,最好是结为亲家的那种,後来又在闺蜜结婚後让闺蜜搬到我们家隔壁那栋房子,这才开启了我跟沈丞彦的不解之缘。
我曾经以为这个人只会纠缠我前面十六年,没想到就因为老爸对老妈的执念跟伟大的ai情,将我跟沈丞彦又牵在了一起。
这根本不是缘分,也不是命运,只是父母的刻意为之,而小孩不幸的沦为这场约定中的牺牲品。
我沉下脸,至少唯一能确定的是,企业联姻以及指腹为婚这种陋习会在我这一代终结。
没多久steven送上了开胃菜,炸薯条跟几块薯饼,全是我心情不好还有喝酒前会吃的东西。
虽然只是调酒师,但不得不说steven做这份工作真的很用心,也难怪有不少nv客人来了几次之後都跟他成了朋友,只是方璐始终认为这是渣男的表现,steven听了既不否认也不承认。
谜一般的男人。
我拿起薯条沾了沾番茄酱放入口中,steven也拿了张椅子坐在我旁边。
「所以你那位未婚夫,就是你高中时一声不响飞去国外、让你因此难过爆瘦七公斤的那个人?」
「呸呸呸,谁为那种人难过了?你不要自己过度脑补。」我拍拍x脯缓了缓呛到的感觉,这时候咳嗽只会让他觉得我心虚,「我那时候变瘦是因为我在减肥,因为那只吵闹的蚊子终於离开了我很高兴,所以一下子瘦了很多,仅此而已。」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会因为开心而变瘦的。」steven挑了挑眉,嘴巴上没有戳破我拙劣的谎言,但他的眼睛显示了一切。「不过我倒是听说叶家少爷联姻对象是白家的小姐,而且两人还是素昧平生,跟他们这种与陌生人结婚b起来,崔小姐你应该好多了吧,至少你的未婚夫是你认识的人,而且还是从小一起长大、至少跟你共度了十六年的青梅竹马。」
「就算我跟他小时候认识又怎样呢,他也消失了八年啊。」我晃了晃酒杯,自嘲的笑了笑,「你知道影响一个人最深的阶段是什麽时候吗,不是襁褓,也不是孩提时代,是高中跟大学这两个阶段,在这七年里我们会逐渐社会化完全,x格方面也会定型,在这些日子里经历的事情将会决定我们会如何看待这个世界。」
「但有个人却在这种时间点离你而去,而且一走就是八年,中间完全没有任何的短讯联系,就连前阵子回过後接到我们要结为夫妻的消息也没有表示过什麽,你觉得就算我们小时候感情再好,现在见面後还能像之前一样吗?」
八年,足以改变一个人很多,更何况我们各自经历了不同的事,遇到了不同的人,我们的价值观跟想法铁定跟小时候不一样,甚至背道而驰也说不定;小时候的交情充其量只能代表我们曾经是好朋友,但不能表示事隔多年之後我们依然如故,因为我们都会变,我们都在长大。
假设每个人都能活到一百岁,那我们相处的这十六年,也不过是这一辈子中的五分之一不到。
我跟沈丞彦的相识平凡到不足以挂齿,但无奈我的记忆力就是特别好,所以就算我们距离年少已经将近十年,我还是能娓娓道来我跟他的过去。
先不说我们两家的nv主人彼此是闺蜜,崔家跟沈家从祖父那辈开始便是世交,在商场上更是往来密切的夥伴,每周一次的聚会更是让两家的好交情历久不衰,nv主人们相见欢时一定会带上自己的孩子,当她们在喝下午茶闲话家常,我跟沈丞彦就得在旁面面相觑,相看两厌。
这情况在小时候的时候还好,毕竟虽然我们总是嚷嚷着男生讨厌nv生,但一起玩个积木看个电视什麽的倒是没问题,只不过当我们发现有个人不但周一到周五得见,就连假日也得看到他时,那厌恶彼此的心情来到了巅峰。
「你可否离我远些?」我实在受不了一周七天我要看到他六天,於是主动对他下达了逐客令。
被点名的沈丞彦只是淡淡地看我一眼,慢条斯理地将手上的书本翻页:「你是脑回路有问题吗,这里可是我家。」
「但这也不是你房间,你为什麽一定要跟我来挤书房?」我忿忿的说。沈家的书房可是我们家的两倍大,里头的藏书听说都是沈先生跟夫人去国外旅游、或是在网路上看到买回来的,这堪b市立图书馆的规模让人初来乍到就被震慑在原地,口中不断感叹着沈家不愧是书香世家。
要说收集这些书籍的财力我们家自然也是有的,只不过爸爸是个电子书主义者,总认为书籍看电子书就好,既省钱又可以省空间,除非是没有电子书或是付款方式有点复杂的平台,不然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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