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办葬礼,何况亲戚朋友也不多。爸爸去世,家里冷清了不少,像十几岁的少女刚刚觉醒了自我,沉思自己的价值是她每天的主要工作。
半人高的煤炉摆放在正中央,烧水做饭全得靠它。起初妈妈没经验,因为这一向是爸爸的工作。火灭了,她不管添柴和,反而固执地认为是外面的大风钻进了炉子里,我们受冻挨饿再三,她才心虚地表示自己已经长了教训。
有时嫖客的媳妇儿回了娘家,妈妈就上门“服务”。她不在,哥哥就是自封的老大。对我他总是指手画脚的,不让我干这个也不让我做那个,强撑着架子过当爹的瘾。
我很烦他的说教,但也不得不承认,哥哥的朋友、我的朋友都非常喜欢他。尽管如此,他们依然不惮以最大的恶意齐声喊出那个堪称耻辱的称号——“破烂王”。
“哈哈你们都知道啦,对!捡破烂就是我的事业,你们几个家里不要的瓶子都得给我!”其余人面面相觑,仰视站在废轮胎堆上争强好胜的他。
不但承认,还要回家和我炫耀,高高举起几张陈旧发皱的毛票子,他神采飞扬,“快看我厉害吧,捡破烂称王了!”
已值深夜,我黑白分明的眼睛映出,正奋力搓着衣服的妈妈在一顶硕大的月牙儿前猛回头,露出一张极其惨白的脸以及母狼般绿油油的眼睛。
我手中的圆镜跌在水里,盆里妖艳的红裙,比雨后的玫瑰花瓣还柔软。她迅速抢过那几张钱,难堪地踩了踩,然后无事发生似的擦了擦泪水,接着打理自己的红裙。
我怯怯地捡起钱来,哥哥似笑非笑地冲我摇了摇头,他似乎从邻居的闲言碎语里学了很多东西,“妈妈,我不怕脏。”
初春拉煤的列车成趟运来,趁天没亮巡查员没醒,我们几个总能凭着小个子钻过栅栏偷溜进去,机敏地捡掉下来的煤块儿。我和哥哥一人捡,一人背,我们是几家中最能干的孩子。
妈妈总不让我们在午饭前回家,索性背着箩筐到学校门口的罗奶奶那里,她会给我们几角钱,恰恰够买些小玩意儿。
我的跳绳,皮圈儿,削笔刀都是这么来的,有时候走运了,挣的钱多到可以买个烤红薯,香甜无比,简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不高兴的只有妈妈。她听后不顾其他人怎么说,狠狠打了我们的屁股,哥哥在我受罚时,隔一会儿笑话我一声,支着脑袋趴在热乎乎的炕上,背着妈妈偷偷做鬼脸逗我开心。
我并不觉得哥哥被命运爱戴,但我想,当他回首往事,一定会发现一条两旁立着坟墓的小路,那里躺着他曾喜爱的人们。他再也见不到自己的脚印,哪怕是昨天的脚印,他瞥见远处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孩儿在灰尘中奔跑,无论是不是他,他都一定会攥住拳头,冲那个可怜虫嚷道:“你快点儿,车快来了!再快点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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