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过十一年的两层小平房,那是秦忆昔家第二次租的房子,第一次租的房子太破早已无法居住。可是门锁了,甚至锁都锈住了,所以他们两个都没进去,在外面看了一会儿。
“你知道吗,当时才搬来的时候我三年级,那时候是真的高兴。这个新家有两层,有这个村子里最大的院子,还有去世的老两口儿留下的朱顶红、葱兰、八宝景天、葡萄树、樱桃树、香椿树……”
顾言记得这些,高中的时候,他来找过秦忆昔。他进门的时候,那只长毛大橘猫还在一丛草里打滚,看见他就起来了,一双犀利的猫眼瞪着他。结果让秦忆昔抱起来给他看,一直不服气地喵喵叫。
院子两角没铺地砖的空地,秦忆昔的妈妈种了些蔬菜;樱桃树底下是有些裂的搪瓷翁,上面放了个大石板,摆了些怕晒怕淋的花;阳台上摆着从邻居家分来的多肉,用鸡蛋壳泡的水作肥料浇着,都肉嘟嘟的。
这个本有些荒废的院子让秦忆昔的母亲打理的井井有条,生机勃勃。
岁月神偷啊。
顾言在心里感慨。
“诶,你是……成蹊?”
秦忆昔回头,是小卖铺的老板在喊他。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她头发全都白了,一米七的个子也因为驼背压缩了不少。
“是啊,回来看看,您身体可好?”
“害,不大好。你妈呢?你这么有出息,你妈一定修养得不错吧?”
“勉勉强强吧,年龄在这儿了。”
寒暄了几句,老板突然说:“你出去上学这几年,有人来找过你,他没拿照片,问我秦忆昔是谁。你妈在外只说你小名儿,我就忘了你大名儿叫啥了,我就说不认识。”
秦忆昔依然礼貌地笑着:“没事没事,指不定是什么麻烦事呢。”
“还没完呢。后来,又来了一个小伙子,他还拿了照片,这下他问我,我就说认识了。他问我你去哪儿了,我说你去j市上大学,父母回n市老家了,这个时候应该在找工作。当然,你当时在哪儿工作我就不知道了。”那老板眯了眯眼,打量着顾言,一下睁大了眼,“哎!就是跟你来的这个小伙子!是他第二次问的我!”
秦忆昔也有些吃惊,但没表现出来,依然平静地解释这是自己的朋友,当时找自己有事。
进了车,秦忆昔戏谑地看着顾言:“你真的来找过我?”
“嗯,两次。”
“两次?”
秦忆昔想过他来找自己,没想到两次都是他。
“我一回国就打听你在哪儿,他们都说不知道。我让助理来这里打听了一次,却因为刚回国太忙,忘了给他你的照片,他说没人认识你。后来,我亲自来,也拿了照片,仍然不知道你在哪里。我只能去j市碰碰运气,没想到,你真在那里……”
只有顾言知道,当他听到助理那句“没有人认识他”的时候有多绝望,他甚至猜过秦忆昔根本不在国内。这个世界太大了,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而言也不过沧海一粟,大海捞针一样满世界去找人,他怕找到的时候,秦忆昔早已儿孙满堂……
顾言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只有在有关秦忆昔的事上,他希望能有缘分的存在,相信秦忆昔吉人自有天相。
秦忆昔良久无言,他能觉察到顾言话里的悲伤和庆幸。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他把手搭在顾言的手上,轻轻握了握:“至少,咱们破镜重圆了,不是吗?”
“嗯。”
顾言勾了勾唇角,看着秦忆昔的眼神像是望着一个瓷器,一个精美而易碎的珍宝。
转眼间,已经九月底,入秋有好一阵子了。
秦忆昔学会了打领带,他认为这是大人的象征,新鲜得不得了。每天早上起来给顾言打领带,或者说是拿顾言练手,成了秦忆昔的固定日程。
等顾言一走,他就向宋姨学习做饭。别看他做出来的饭其貌不扬,其实味儿也不咋地,主打一个色香味弃权。
秦忆昔尝一口,吐吐舌头,面露难色:“宋姨,要不——我倒了吧?”
“别啊先生。”
也对,浪费粮食不好,都怪他厨艺不精,白白糟蹋了这么一锅好饭好菜。
“那我拿去喂流浪猫和流浪狗吧。”秦忆昔端起锅,打算出去行善积德减少负罪感。
宋姨拦住了他:“我不是这个意思。先生,您既然花时间做了,就不要后悔。无论成品如何,我相信顾总看到了一定会开心的。”
顾言喜欢的是秦忆昔,爱屋及乌,只要是秦忆昔的作品,他都喜欢。
秦忆昔忐忑地看着顾言把那勺不明流体放进嘴里,手心出了一层汗,在围裙上不断擦着。
“第一次就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挺好吃的。”顾言面不改色,很快吃完了自己的那份。
秦忆昔眼睛亮亮的,眼睁睁瞅着顾言若无其事地擦着嘴。
“成蹊,再接再厉。”顾言笑着把他搂到怀里,亲昵地揉了揉他柔软的发丝。
要不是秦忆昔自己亲口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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