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朗早就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此时此刻心里已敏锐地升起了某种预感。
领路的服务员伸手,替他推开一扇与墙面浑然一体的门,然后朝他点头,说:“于朗先生,请进。”
门后是一间会客室,空间不大,但四面无窗,一看就知道私密性极好。面朝着入口的沙发上坐了一个人,那人身穿西装,外表年轻、俊朗,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散发出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教养。
理论上,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真正见面,但于朗不需要任何理由地立刻就认出了眼前这人的身份。
他撑起一个微笑,开口道:“薛总,久仰。”
那人闻言,也冲他微微一笑,并没有站起来迎接他,而是抬起手,手心朝下,然后手指朝里轻轻一拢,向他招手道:“请进,于先生,坐吧……或者应该叫,于律,会更合适?”
尽管薛汶脸上一直都带着笑意,但当于朗和这人视线相对的瞬间,依旧觉得疏离大于亲切。
薛汶的眼神和行为举止中天然带着一种冷漠,或者说轻视,尽管他本人可能毫无察觉,但于朗却能格外明确地感受到,并为此突然感到愤怒。
他的老家在一个二线城市的小县城,家境并不算理想。别说跟薛家比,哪怕和大多数同样是出国留学的学生家里比起来,条件都要更拮据一些。
其实,当初他提出要出国留学时,父母是不同意的。老两口从来没想过让他出国留学,对他的期望一直是他能回老家做公务员,娶妻生子,安安稳稳过完一生就够了。况且,出国留学的费用太高昂,家里实在很难支付得起。
可于朗不甘心一辈子都窝在那个县城。
从小学到高中,他的成绩一直都是学校最好的,轻轻松松就能甩开第二名一大截,就连老师都认为以他的能力,值得到更大的舞台去闯一闯。于朗也看不上老家县城的一切,他觉得自己明明就值得更好的,又有能力争得与之匹配的名利和身份地位,为什么非要窝缩在一个小县城里,庸碌无为地过活?
他的想法很坚定,坚持要出国读法律,并且也成功拿到世界名校的录取。加上他那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态度,父母终于是妥协了。
两口子掏出几乎所有的积蓄,又找亲戚东拼西凑,最终凑够了于朗头两年的学费。
当于朗第一次坐上越洋航班,第一次踏上另一片土地,第一次走出jfk机场时,他看着人来人往的外国人和耳边陌生的语言,不仅没有初来乍到的害怕,反而心里涌起了多年夙愿终于达成的兴奋和舒爽。
他甚至都能看见光明灿烂的未来在冲自己招手。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如愿拿到了美国身份,做着体面的律师工作,结交的也都是上流社会的精英,早就不是当初那个被困在小城的自己可以相比的。
于朗以为自己早已同过去和解,不会再为此自卑羞愧,然而当他面对着薛汶的凝视时,不知为何,他觉得自己像是被强行剥去了这层看似完美的外皮,被迫赤裸着身体,变回最初那副生长在县城、满身尘土的模样。
一种不知是因为妒忌,还是因为自惭形秽而产生的不甘让他的情绪开始失控。
他嫉妒薛汶的幸运,明明不是亲生的,却阴差阳错成了薛家的孩子,从出生起就站在他努力一辈子都无法达到的顶端,轻而易举就拥有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权利。
“薛总,”于朗尽力压抑着内心的想法和情绪,开口问道,“不知道您百忙中来找我是所为何事?”
“你这么聪明,要不要猜猜看?”薛汶开玩笑般地反问道。
会客室里短暂地陷入沉默。
事实上,于朗能大概猜到薛汶找他无非就是为了薛怀玉和照片这两件事。
出于弥补的心理,于朗这次本意是想好心帮薛怀玉一把,想着对方都回薛家了,如果够聪明,就该抓住这个机会把接班人的位置也抢过来。
可他没料到,薛怀玉竟然连这么好的机会都能白白错过。
“谬赞了,薛总。我还没神通广大到可以猜出一个初次见面的人的心思。”于朗迅速梳理好思路,开始揣着明白装糊涂。
“于律,”薛汶笑起来,似乎是看透了于朗的想法,坦然地说,“其实我主要是想亲耳听你讲讲和薛怀玉之间的故事,毕竟照片拍得太模糊了,万一有误会呢?是吧?”
这话听着挺诚恳,但贺辛能查到的事情,于朗不信薛汶不知道。而那张爆出来的照片虽然模糊,却至少已经足够清晰地传递出一点——薛怀玉喜欢男人。
和他接吻的于朗当然也喜欢男人。
实际上,这也是于朗当年除去想移民外,无论如何都要出国的理由之一。
同性恋在他老家那个小县城里是倒反天罡的死罪。那些无知刻板的人或许不知道什么是同性恋,但只要他敢说一句喜欢男人,不和女人结婚生孩子,这些上一秒还在夸他如何优秀争气的人,下一秒就会把他当作精神病关起来。
这点于朗早就看透了,所以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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