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郑幸真要过来揪他领子,赶忙跑到郑芙身边,摇着她垂在一旁的手臂,“芙姐姐,你看看他。”
借着圆月撒下的光,郑幸这才看清他的模样——脸上赫然横亘了一道两指宽的伤疤,从右眉尾向下延伸至嘴角,若不细看,这面相倒是凌厉至极。
见柳保全一副畏畏缩缩的模样,郑芙觉着可爱得紧,摸了摸他的头,对着始终没有动作的郑幸开口说道:“不认得了?小时候你们不是还一起摘过杨梅来着。”
郑幸抿唇不语,想起柳保全还没疯癫之前的时候,总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可自从那次摘杨梅事件后,这小子就开始处处躲着他,明明走丢这事和柳保全关系不大。
“我记得他。”郑幸快步上前,拉开柳保全握着母亲的手,往一旁轻轻推,没想这蠢东西居然直接坐在了地上,一愣一愣地看着他。
“小子,还认得我不?”
柳保全吃着拇指,涎水顺着嘴角落在地上,良久才摇了摇头。
这个结果郑幸并不意外,毕竟自从柳保全摔下崖,捡回了条小命,却实打实伤了脑子和脸,最终谁也记不得了,只知道整天喊脸疼。
正想着,郑晓华从外头推门而入,身后跟着郑友娣一群人,影影绰绰如同鬼魅。
“柳老头的傻儿子怎么来了。”郑晓华笑着上前,想摸柳保全的头,却被他躲开,哆哆嗦嗦藏到郑芙身后,垂头不敢看他。
二十四
郑芙淡淡笑着,没说话,拉起郑幸垂在一旁紧握的双手,安抚似地捏了捏虎口,这才说道:“这孩子情况你也知道,大哥,把他送回去吧。”
郑晓华瞥了眼畏缩在一旁的柳保全,推了推眼镜,低头将人拦腰抱起。柳保全像是只受到惊吓的小猫,挥舞着竹竿似的手臂,嘴里咿呀咿呀喊着什么。
“人我就带走了,小妹,时候也不早了,你早点睡。”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
“妈妈,我们明天就回家,天一亮,我们就走,好不好。”郑幸莫名焦躁,他讨厌这里,无论是人还是其他什么东西,他统统都不喜欢。
郑芙揉着他的掌心,顺着延伸至腕处的生命线轻轻捏,试图缓解他此刻的心情。
可郑幸就像是丢了奶瓶的幼儿,拱到母亲的怀里,嗅闻自出生起就上瘾的气息,试图从那里寻到安宁。
郑幸寻不到那奶嘴,越发急躁,窝在母亲的肩窝,而后伸出手掌急急往母亲怀里探,摸着母亲柔软的小腹,却不敢往上走,只是带着细细的哭音喊她,“妈妈,我不喜欢这里,妈妈,答应我,明天就走好不好。”
亲着郑幸沾了泪珠的眼角,郑芙无奈将人拥在怀里,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小宝乖,我们过几天就回去,好不好。”
他抗拒般摇着头,随着母亲呓语似的安慰,最终摇头也变成点头。
今天的妈妈好温柔,郑幸埋在母亲怀里痴痴想着,那就再过几天回去吧……
这几天并没有特殊情况发生,和料想的不一样,反而出奇地平静,直到那女人头七的前一天,郑晓华将所有人聚在院子里,商讨明天下葬的事宜。
彼时正值午时,天上却不见太阳,乌云黑压压一片,逼仄的小院里挤满了人,郑幸有些喘不过气来,站在母亲身后,虚虚揽着她,嗅闻到母亲身上隐隐传来的体香,这才舒服地叹了口气。
“我和刘叔商量了好几天,在后山挑了处好地儿,决定把骨灰葬在那里。”
郑晓华话一出,原先有些吵闹的小院立马安静了下来,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郑友娣顶得肿得老高的脸,上前一步,目光躲闪,哆哆嗦嗦道:“哥……哥,您……也知道妈不喜欢那儿,你……”
那畏缩的模样全然没有先前的嚣张跋扈,反倒像只被拔了爪的猫儿,缩着脖子,全然依偎在丈夫的怀里。
郑晓华连目光都没给到她,自顾扫了眼其他人,没有人敢说话,“没什么意见的话,明一早就出发。”
郑芙蹙眉,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哥要这样做,明明那个女人最是讨厌那儿。
人群散去,叫住准备起身离开的大哥,他一回头,黒沉的目光撞进郑芙的眼里,她心下一动,忽略自心底而起的恐惧,直直迎上他的目光,“大哥,我还有些话……”
郑晓华微微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还算温和的笑,“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小妹,死者为大,妈嘱咐过我,她死后想和爸葬一块。”
她还想再说什么,郑晓华摆手打断她,“你们一个个心里怎么想的我都清楚,这件事已经没有商量的必要了。”
推开门,阳光将郑晓华的影子拉得老长,影子的尽头,柳保全捂着头,全裸蜷缩在角落,听到推门的声音更是抖得不像话,带着脚上的铁链哗哗作响。
郑晓华摘下眼镜,拿在手里漫不经心地摆弄着,虽说他前几年就已经做过近视手术,如今已不再需要这东西,可习惯这种东西不是说改就能改。
就像郑芙于他,是无法戒掉的毒药。
“我是不是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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