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这里已经变得荒芜,没有人会来这样一处伤心地,会来打扰一个曾经在这里停留的寂寞的灵魂。
这个曾经也热闹至极的醉兰山庄虽然还有人居住,却也已经变得冷清。因为还留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鹤道长曾收留的孤儿,他们都为鹤道长的离世感到悲痛。
不过这些日子以来,总有人能在小亭看到昏暗的,摇曳的灯光;闻到悠长的,苦涩的酒香。
是什么人总是会在无人的雨夜拜访这座庭院,他又是为什么而来?又为什么要在这里借酒消愁?
雨水击打着干枯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淡黄的灯光忽明忽暗,一个人正独自坐在亭子中,默默地对着满地残花喝着酒。
这个人很高,又很瘦,瘦得仿佛一根枯木,仿佛一个久病之人,看起来很快就要埋进土里头,埋进这一地花里头。但他背后的刀却很厚重,一人长的如血一般红的刀,这把刀只是看着眼睛都如同会被划伤一样疼痛。
还住在酔兰山庄的人估计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这些日子来经常在鹤道长的院子里喝酒的是一个名震江湖的刀客。
一个脾气古怪,甚至杀了鹤道长的刀客。
这个刀客不是别人,正是吴洺。
而就在这个雨夜,竟然会有一个人也来到了这间庭院。来的人身量苗条,裹在乌黑的宽大的衣袍里面,显得很是脆弱。黑色的头帘遮挡住了他的面庞,但是他身上幽幽的香气却出卖了他是谁——他是鹤道长的“遗孀”,一个从出生起身上就带着玉兰香味的地坤。
吴洺抬起头看着他,他没有站起来,也没有开口。对他来说,经年不开口说话,也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黑袍地坤摘下了他的头巾,头巾上的水珠一粒粒珍珠一样落在了地上,落在了吴洺的酒里。他生得极美,美到让人在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如何说话,更只是被他看着就要勾走了魂。
可惜吴洺一直是一块不解风情的木头,再美丽的人对他来说都和一块肉没有什么分别。
黑袍地坤并不介意吴洺的冷淡,他如同天上的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正注视着吴洺,有些许好奇,也有些许俏皮,他道:“这些日子大家都说的,混进来的小贼就是你么?”
吴洺终于忍不住道:“我不是贼。”
黑袍地坤眨了眨眼睛:“你如何证明你不是一个贼?”
“我没有带走任何一样东西,怎么是贼?”
“你自然带走了东西。”
黑袍的地坤已经离他很近。
“什么东西?”任何一个杀过人的江湖人都不会毫无防备地让另一个并不知根知底的人靠得这么近,因为你不会知道你的命是不是就会交代这里。
可吴洺不会在乎,因为除了他自己,没有人能够取他的性命。一个足够自信的人,没有任何事能让他动容。
“自然是我的心。”黑袍地坤咯咯笑起来,他在吴洺的刀架上他的脖子之前已经轻飘飘地退开了,只有幽幽的玉兰香还如同一层轻纱,笼罩在细雨之中。
“你是丘林鹤的夫人?”吴洺冷冷道,他没有生气,但是他的语气已经不太好。
“是,又不是。”黑袍地坤叹气,他玉白的手指拢住了他的长发,他的脖子很干净,他和鹤道长看起来一点也没有云雨之实:“我只是按照上头那一位的要求,留在他身边。”
他开门见山,每一句都是不该听的人听了就可能掉脑袋的话,他又道:“可我并不是为了威胁你。”
“你想做什么?”吴洺慢慢道。
黑袍地坤道:“我想让你帮我找一个人。”
吴洺冷哼:“他是大忙人。”
黑袍地坤无奈:“那你就告诉大忙人,他枕边人的老朋友想见一见他。”
吴洺道:“非见他不可?”
黑袍地坤的神色很是悲伤,也很是苦恼,他有些怅然道:“这个世上我只相信我唯一的朋友,而我唯一的朋友又如此信任他。”
的确,谁又不会相信自己唯一的朋友?吴洺沉默了一会儿,他明白他已经被这个地坤说服,他道:“他瞎了眼睛,能让他出山的事现在一点也不多,就算是我也不一定能请得动他。”
“但我知道他是一个很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可他成家了,所以他也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
黑袍地坤有些惊讶,他圆溜溜的大眼睛睁得更大了一些:“你怎么知道这会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吴洺只是喝酒,他已经不打算再说下去。
需要找萧无辞,还指名道姓一定要找这位很有两把刷子的萧老爷才能办成的事,绝对不会是一件很轻松,很简单的事,甚至根本不会是一件好事。只有遇见了足够棘手的事,许多人才会把他想起来。
黑袍地坤叹气道:“你是他的朋友,你应该听过,在一年前,南洋的异邦人曾经献上了一箱金珠,价值连城的金珠。”
吴洺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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