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洛尧的演讲其实并不算太短,一千多字的稿子用了大概八分钟左右讲完,是放到老师演讲时会被急性子的同学抱怨怎么还不结束的程度。
可李念却觉得时间过得太快,还不够他将那张好看的脸用眼睛多临摹几次,填补他心中汹涌的情感。他想将他看得再清楚些,再长久些,然后把他刻藏进自己的心里,与他的灵魂穿刺缝合到一起,等到想念时便可以翻出来,借由这点记忆缓解无望苦涩的暗恋。
——李念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从对楚洛尧一见钟情的那刻起,就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这份喜欢注定只能是暗恋。楚洛尧太好了,好到让他忍不住喜欢,也好到让他知道自己根本配不上。
就像身带圣光的神圣天使,你理所当然的会喜欢它、敬仰它,心甘情愿的献上一切供奉它,却从不敢肖想将它拉下神坛,以自己的尘世污浊玷污它。
喜欢浓烈到了极致,反倒成了束手束脚的不敢靠近,和深知不配的暗自远观。
对于这样优秀美好的人,李念甚至不敢幻想他有一点点的可能会喜欢自己,因为光是有这个念头的存在就是一种对于楚洛尧的亵渎。
像他这样丑陋渺小的人,根本不配肖想优秀耀眼的楚洛尧,卑劣暗藏的自私也无法让他妄图沾染。
他只是喜欢楚洛尧的众多人中最不起眼的那个,永远不会被楚洛尧知晓。
所以,李念想趁着还能看见他的机会,拼命地多看他几眼。
任何感情都忌过度极端,心甘情愿将自己放到低位以卑微者的质态去迷恋一个人,这似乎并不是太正常的喜欢方式。
但这是李念活到十五岁是初高中的过渡章节,内容并不算太难。
下课后他拒绝了王阳去厕所的要求,趁自己记得最热乎的时候在座位上写老师留下的课堂作业。旁边座位有个人影落下,有几个兴奋的声音开始闲聊八卦。李念原本没在意,直到耳朵精准的捕捉到了“楚洛尧”这三个字,瞬间手腕一颤,在白色的练习册纸上划出了一道歪歪扭扭的黑线。
突兀显眼,一如他不能示人的心思。
李念面上不显,依旧是一副拿着笔认真写作业的模样,但其实早就竖起了耳朵,集中注意力在偷听他们的谈话内容。他一边因为偷听这种不太好的行为觉得羞愧,一边却又忍不住因为听到关于楚洛尧的细枝末节而感到高兴雀跃。
大抵喜欢这种东西就是能同时带给人甜蜜和酸涩,让人舍不下,又总觉得难过。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李念知道了楚洛尧是个优质的a级alpha,是他们市里很有名的楚辰集团的董事长的独生子,也知道他成绩很优秀又要强,拒绝了爸妈送他去私立高中的要求,坚持要来自己考上的宁城一中。
李念一边觉得佩服,一边又觉得庆幸:幸好楚洛尧坚持要来宁城一中,不然他就遇不到他了。
至于别的,李念并不担心,因为他相信,优秀的人到哪里都是优秀的。像楚洛尧这样要强又聪明的人,就是把他扔到沙漠里,他也能吸走方圆百里所有土地下的水源,硬生生的挣脱出厚厚的沙层,长成一棵硬挺的树。
明明他们都算不上认识,但李念就是相信他,无条件的相信他。
王阳从厕所回来时,只看见自家那内向不爱说话的室友坐在座位上握着笔傻笑,眼里蕴满了化不开的喜悦,脸还很怪异的有点红,高兴得跟二傻子一样。王阳吓得一秒正经,开始怀疑这孩子是不是学习学傻了。
他用力把手里未干的水珠往李念脸上甩,试图让他清醒过来,但后者只是一边用衣袖擦脸一边笑着抢先说:“没关系。”
王阳目瞪口呆,心想,完了,他家室友是真的学傻了。
不过,他笑起来还挺好看的。王阳这样想着,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明明没有必要,却还是抽了张纸帮他擦了擦脸。
高中的学习节奏比初中快了很多,李念本就不属于脑袋很聪明的那类有天赋的学生,适应能力又不算太快,初中时就顶多只算得上勤能补拙的那种人,所以刚步入高中的头一个月,他都过得很忙碌。只是,每次穿过走廊去上厕所、去食堂排队吃饭的时候,他还是会忍不住在人群中寻找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虽然,一次也没能如愿过。
有时候李念都在怀疑,自己和楚洛尧是不是真的没有缘分,不然为什么不算大的校园,除了他刻意跑去班级外的偷看,他们一次也没有遇见过。
虽然他可以在课余时间跑到一班的教室外偷看,但毕竟课业繁重时间有限,而且他也不敢表现得太明显,他害怕被楚洛尧发现自己的龌龊心思,更怕被楚洛尧讨厌。所以他能见到楚洛尧的时间真的很少很少。
学校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是李念最期待的时候,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地看到楚洛尧,能跟楚洛尧待在同一片操场里近四十五分钟。每次他都要找理由放慢动作走到操场,故意从一班的方向绕到自己班级的位置,只为了近距离的看到被选为护旗手站在前排的楚洛尧一眼。王阳为此没少数落他,但都被他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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