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上自然也是血,可那种神情和现在的这个邱静很不一样。
那是一个疯了一样的邱静,他笑着,血流淌着,也许就念着一首诗。
邱静的手艺很不错,甚至可以说是很好,郑辉第一次吃他做的饭时,惊为天人,男孩真心实意地劝邱静放弃杀手那种已经前途一片血红的灰色职业,不如当个厨子,那多幸福啊。
这里的幸福指郑辉可以天天光顾邱静的生意,吃他做的饭。
当然,可以说他现在也很容易就吃到,但以前吃到,都是他精疲力尽之后,比起卖屁股,郑辉还是更愿意花点钱买美食。
面条很快被端上来,邱静身为杀手当然是不可能天天去买菜的,家里只有挂面,鸡蛋,一把焉了一半的小葱。
但天赋这种事不服不行,邱静就是能在这种条件极其简陋的情况下做出美味来。
每个人的碗里都有鸡蛋,但是邱静的面条上是两个,郑辉的是一个,男孩敢怒不敢言,毕竟他是白吃白喝的那个。
木筷子使在手里,郑辉低下去埋头吃面,纤细的挂面其实有它自己的独到之处,也许不应该仅仅作为鲜面条的替代品,但大家的口味不一样,所以有人爱,有人恨,都可以理解,反正总是有人掏钱把它买回家了的。
葱花沾了一点在碗沿,煮过煎蛋的汤鲜美,唇齿留香。在快要见到碗底时,郑辉找到了他的煎蛋。
原来他们每人两个,只是郑辉的那一个被卧在下面了。
邱静对此没有任何解释,好像的确是没有注意才造成的这个模样。
可男孩心里的怒意不知道为什么全消了,他吃着那个可以被称之为意外之喜的煎蛋,外皮焦酥,内里微微溏心,和卧在面条上面的那个煎蛋不一样,这个蛋是没有被煮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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