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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枫华泪(1 / 14)

王遗风留在这县里,便是想尾随那押送犯人的兵卒,看他们是否真的要把犯人押去长安、梁师道那份卷宗上写的又是什么。

他轻功精妙,当然可以自己翻墙去县衙里面找卷宗看,但王遗风不屑于做梁上君子,且又想看看这件事里涉及到的那些人到底有几分真心、多少假意,所以决定暂时在县里的客栈居住两天。

待得次日,王遗风从客栈二楼下来,却看见一楼大堂坐着几个天策将士,正在吃饭聊天。

王遗风挑眉。

许久没见到天策的人了,这太平年间,他们非公干也很少在外,是有什么要案来办吗?

他暂时收起准备出门的想法,挑了个不远不近的桌子,让店家上了两盘菜一壶茶,边吃边听他们讲话。

那些士兵大概是被管教得好,军纪严明,就算在外吃饭,也没怎么大声讲话。但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王遗风还是寻到一些有用信息。

首先是他们这次的领队,没说名字,只称呼为“头儿”,刚进城就被请到县衙去了,所以不和他们一起吃住。而他们这次的任务是要去长安,给天策府遴选一批新将士。

不必说,这些所谓的“新将士”其实就是各个世家的子弟。

天策府向来门阀森严,对出身看得极重,这个就连作为江湖人的王遗风也清楚。

所谓遴选,也就走个过场,把人带回来而已,一路上还得好吃好喝伺候着,就这样,若是接应的人出身不好,也少不得还要被那些世家子弟讥笑嘲讽。

怎么看这都是个不讨好的差事,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倒霉。

那些天策军吃完饭就去休息,王遗风思索一下,出门去买了两日的干粮,次日就在看到那些兵卒从大牢里押出犯人后,也跟在他们后面离开了。

从这个小县城到长安,途中要经过枫华谷,最多也就三日脚程。

这会儿枫华谷的景色远不如秋时那般绚丽红艳,那些高大的枫树还是绿色,但枝繁叶茂,遮阴倒是尚可,隐藏个会武功的高手,当然也不成问题。

王遗风一直远远地跟着那几个押解犯人的兵卒,他们武功低微,也未发现这一路上有人跟着自己。

而在刚上路没多久,王遗风就看出几分端倪。

若真是杀了人、震动乡里的囚犯,那定然是要用囚车押运才保险的。可这些人没用囚车,只给他上了枷锁,牵着和自己同走。对待这个犯人,也不曾疾言厉色,还颇为照拂着。

联想到之前听闻,这个犯人家里是商贾,很有些钱,怕不是已经上下打点好了,让他少受些苦。

王遗风因此更加质疑,这样的人,真的会被那个见钱眼开的县令判死刑吗?那个所谓的写卷宗的梁师道,又的确值得父老乡亲们的信任吗?

以及,陶书生照着里正的说法,给那个女子父母写的伸冤状他看过,其中情节,虽然里正和陶书生不觉有异,但王遗风何许人也,看了一遍便觉得有几处不对。

首先,那个女子是在县里逛集市的时候,因容貌昳丽而被犯人看中,知道是清白人家的女孩儿后三书六聘、明媒正娶回来的,自然在外人看来夫妻和睦、伉俪情深,实乃天造地设的一对。

他在走访县里那些普通百姓时,也听他们说,根本没看出来这平时是个正常人的小公子,对新婚不到一年的结发妻子竟然下手如此残忍,将妻子活活打杀,还抛在郊外,要不是当夜正好有猎户未归路过发现尸首及时报官,那可能连凶手也抓不到。

旁人只感叹这人心隔肚皮,枕边人也难信,但王遗风却觉得,这事儿没有如此简单。

一系列操作行云流水般熟悉,这个人怕不是老手,只是以前事情没闹这么大,所以无人知晓。

果然,随着王遗风的调查,他从邻居和路人口中知道了这起案件中更多不为人所察觉的细节。

因为犯人家里经商有钱,所以日常生活都买小厮婢女在照顾着。但奇怪的地方在于,人从来不在本地买奴仆,最多只短期雇佣的马夫这种可以随时换的人。他们对外只说大家都是同乡,要签卖身契的活儿,不忍奴役熟人。

那些奴仆来这里,短的会出现几个月,长的好几年,但结果无一例外都是消失。不过这家人做的粮食生意,因在丰年以正价买入、荒年也平价卖出而颇得人心,所以风评都还不错,当他们说这是又把奴仆转手卖给了别人、或者自赎其身回家了,大家也相信,不曾过问。

王遗风听完,已经大概猜到那些人的去向。

怕是早就全被这人面兽心的东西杀了,所以处理妻子的时候才那么熟练。

他知道这世间最为大奸大恶之人,往往披着一张像模像样的人皮,看上去是个正人君子,背后却做着恶心下作的勾当。

而有一种恶人,他们作恶不需要什么理由,只是觉得好玩而已,还会从恶行中获得成就感和快乐。

这犯人可能就是这样的恶人,以恶行取乐,家里还帮着遮掩,才不断在外地购买奴仆。这些奴仆愿意去往人生地不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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